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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通化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综窗”),面向全县公益性岗位招录综窗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面向通化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含2017年期满已退出人员)进行招录,共招录20人。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热爱政务服务事业,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外观无明显疾病、无残疾、无文身等。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8日至2002年8月18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8月1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5.男性身高168cm-180cm、女性身高158cm-170cm。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的不予录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5〕。
6.具有完成综窗工作的基本素质,善于沟通、口齿清晰。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不能胜任综窗服务工作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不设笔试,依据报名情况采取考察考核或面试进行。
四、相关待遇
在保留原有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00元岗位绩效工资。2016年1月1日前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保留原有的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增加岗位绩效工资600元,岗位绩效工资由县财政承担;2017年1月1日以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人社局相关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后,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每三年一签,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的基础上,再享受岗位绩效工资600元,全部由县财政承担。
五、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人才交流中心。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化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及通化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要求: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2寸照片3张,填写准确完整的《考生报名登记表》3份(见附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
5.注意事项:(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公告规定的招录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招录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自理。由招录单位结合报名实际情况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
(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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