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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9〕49号)和《2020年吉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专项招聘计划实施方案》(吉卫联发〔2020〕25号)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聘村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为5家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专业“乡聘村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前出生) 。
(二)岗位条件。
1.“乡聘村用”招聘条件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2.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3.约定服务期为5年,在服务期内累计下沉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执业医师。
7.已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本科)。
8.2017-2019年全省15个贫困县招聘的全科医生。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详情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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