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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汪清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招聘劳务人员公告(12人)

2020-05-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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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公告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面试时间:2020年3月31日 早9点—16:30分

面试地点:汪清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面试包含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40分,实际操作6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协调、专业知识等相关能力。

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实际操作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总成绩相同者,以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汪清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面试、实际操作、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网站: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待遇。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汪清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考核期为12个(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平均工资,不低于汪清县社会平均工资(参照汪清县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按具体岗位进行核定),并享受劳动法规定范围内的五险一金。

 八、信息咨询

本公告由汪清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海山

联系电话:0433—8837676

附件:附件2:汪清县汪清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劳务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附件1:劳务人员报考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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