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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汪清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60人)

2020-06-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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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公告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汪清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安置改革,助力吉林省“吉人回乡”人才扶持计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0名。其中:合同制高校毕业生20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40名。合同制高校毕业生经优化配置,由县里统筹安置岗位,合同制辅警人员由县公安局统筹安置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道德良好、服从分配;

3.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0日至2002年6月10日生);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条件和有关规定。

(二)岗位条件

1.合同制高校毕业生岗位: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具有汪清县户籍;

2.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男性,35周岁及以下,应往届警校毕业生及汪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在册的退役军人,具有汪清县户籍;身体健康,无残疾、纹身,及影响外观形象的疤痕和皮肤疾病,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存在前科劣迹、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以及在各类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汪清县在聘及辞职、辞退合同制工作人员;

4. 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人员;

5.现役军人;

6. 服役期间被除名和开除军籍人员;

7. 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与其有重大影响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2020年汪清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6月19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汪清县人社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大厅(汪清县新政务大厅三楼、长荣街道东115号)由大楼西门进入。

报名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报名者全程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依次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吉祥码(详见附件)进入报名场所。

1.报名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如有境外回国参加报名人员未满隔离35天不得参加。超过35天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有湖北14天内旅居史提供14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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