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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资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补充实施方案》,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教研型专职辅导员,具体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原名东北大学,建校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96年成为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拥有6个“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占地面积167万平方米,其中本部校区占地73万平方米,净月校区占地94万平方米。(学校简介:http://www.nenu.edu.cn/xxgk1/xxjj.htm)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招聘岗位:教研型辅导员,聘期内主要精力用于辅导员工作的专任教师,主要承担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工作。
招聘名额:计划招聘28人。
序号 | 设岗单位 | 招聘人数 |
1 | 教育学部 | 2 |
2 | 心理学院 | 1 |
3 | 政法学院 | 2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 |
5 | 文学院 | 1 |
6 | 历史文化学院 | 2 |
7 | 外国语学院 | 2 |
8 | 音乐学院 | 1 |
9 | 美术学院 | 1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部 | 2 |
1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12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13 | 物理学院 | 1 |
14 | 化学学院 | 2 |
15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16 | 地理科学学院 | 1 |
17 | 环境学院 | 1 |
18 | 体育学院 | 1 |
19 | 传媒科学学院 | 1 |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各学历阶段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且毕业院校层次不低于我校。
4.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博士毕业专业须为设岗单位包含的学科专业,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研究潜力。
6.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未受到过刑事、纪律处分。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心理健康,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8.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软件。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岗位公开招聘和网上应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实名注册并提交应聘材料(含个人简历、党员证明材料、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各学历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扫描件及其他必要佐证材料等)。
招聘系统将于2020年2月1日开放使用,应聘者请于2020年2月18日前登录招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应聘申请。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和招聘系统公布。
3.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科研水平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轮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列入实习考察人员名单,名单将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和招聘系统公布。
4.体检与实习考察
实习考察人员须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同时学校安排体检合格人员到设岗单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无异议者,报学校审议。
5.审议与公示
学校根据实习考察推荐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及招聘系统公示。
五、时间安排
时间 | 具体事宜 |
2019年12月26日—2020年2月18日 | 发布招聘启事,受理网上报名 |
2020年2月19日—29日 | 资格审查 |
2020年3月上、中旬 | 面试考核 |
2020年3月下旬 | 体检与实习考察 |
2020年4月 | 学校审议与公示 |
招聘程序中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学校门户网站及招聘系统。
六、聘任与管理
1.教研型辅导员按照全民事业编制聘用。
2.学校对教研型辅导员实行聘期考核,首聘期三年,聘期考核包括管理和科研工作两方面。考核优秀者,可申请转回设岗单位本专业专任教师系列,不再承担辅导员工作;考核合格者,学校按专职辅导员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与学校解除聘任关系。
七、纪律与监督
1.教研型辅导员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诚信承诺书中明确注明上述教职员工姓名及职务,便于学校安排该类人员回避。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有上述有关人员存在的,视为作弊,立即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2.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3.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5099202(人事处)
投诉举报电话:85098259(纪委、监察处)
工作日受理时间:08:00-11:30 13:30-17:00
东北师范大学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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