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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春市朝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2019-11-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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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公告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指导分类工作,根据长春市城管办《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要求:各区街道办事处为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引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经朝阳区垃圾分类小组办公室申请,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透明、平等公正”的招聘原则,统一组织,严格程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男性18名,女性11名,共计29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长春市朝阳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范围22周岁-35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29日至1984年10月29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5.遵守用人单位工作纪律,适应加班要求。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具有精神类、心理类疾病历史或有传染类疾病尚未康复的,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其他类疾病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

1.此次招聘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被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每月实发工资为2500元,月绩效奖金300元,缴纳“五险”。  

五、招聘程序


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3日。在长春市人才网和朝阳区政府人社局网站、长春朝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朝阳区政府人社局451室(朝阳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前进大街1855号)。

3.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⑴填写《朝阳区编制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在朝阳区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填写,粘贴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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